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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呂雪彗╱特稿】

高雄市吵嚷近十年的大林蒲遷村案即將明朗化,誠如林揆在立法院答詢所言「財務是要面對的挑戰」,高雄市府對大林蒲遷走土地開發用途避而不談,只談遷村,倘若用途不明,經部就扛財務重責,恐成了「冤大頭」!

高雄市長陳菊規畫南星計畫開發案,向交部爭取國道7號計廢料回收廠畫,均遭大林蒲居民抗爭,市府想搬除區域發展「路障」,遷村計畫已籌謀多時。但苦於成本龐大,必須中央力挺,好不容易盼到民進黨執政,「花媽」就急於向林全內閣簡報,要求「埋單」。粉刺拔除膜

經部在看守內閣末期曾作出遷村評估計畫,當時建議由中報廢車回收央編列「特別預算」籌措財源。不料,基於財政考量,新政府並無意編列特別預算,指定經濟部為「苦主」,期透過開發並銷售園區土地籌措財源。

據悉,高雄市府只想談遷村計畫,不想談土地開發用途,以免在反迫遷團體勢力高漲下,被扣上「犧牲居住權,圖利財團」等大帽子,有理說不清,因此土地開發用途定位為何,遲遲未明朗化。

反之,被指定為「需地機關」經部,希望邀石化業聯手開發,讓大社、林園業者遷入「石化專區」,但此構想頻頻受阻。高市府甚至專挑石化業設門檻,揚言想進駐「循環經濟園區」必須為「研發石化高值化」,即便如此,市府仍避談園區用途。

其實,工業局要開發新的產業園區,在離島工業區填海造陸100多公頃根本不必花費600多億元;不過,若能以大林蒲作「石化專區」示範,總量管控汙染,並升級為石化高值化園區,公私合作解決長期環保抗爭惡夢,豈不是美事一樁?否則刻意隱晦,用途不明,「天價」的土地成本如何吞得下?

再者,「紅毛港遷村模式」曾備受爭議,傳紅毛港遷村各項補償加總每戶領逾300萬元,為搶領遷村補償費,幽靈人口問題嚴重,市府必須提出一套公平可行基準,補償真正受害人,否則慷納稅人之慨,恐為日後遷村案埋下不良示範及隱憂,中央和地方都應審慎再三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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